怎樣確保燃氣熱水鍋爐中的燃油完全燃燒?
燃氣熱水鍋爐屬于熱水鍋爐,以燃氣(如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城市煤氣等)為燃料,為了保證燃氣熱水鍋爐中的燃料可以得到完全燃燒,通常需要進行一些的調整設置。具體調整方法如下:
振動爐排是燃氣熱水鍋爐的重要組成部分。調節鍋爐燃燒的方法實際上就是調節振動爐排的振動頻率和振動周期。通常,振動爐柵的振動頻率不會隨著負載而發生變化。在低渣板測量的灰分厚度中觀察到頻率。當燃料的粒徑,水和負荷發生變化時,僅需要調節振動時間,并且通常不會改變振動頻率。
振動爐篦的頻率有三個主要影響因素:一是確定低灰爐中爐渣層的厚度,通常應保持5-10厘米;二是在振動頻率下改變爐子的負壓;第三是灰分檢測器出口的正常碳含量應為5-10%碳。因此,振動爐排應該在40到45赫茲之間。
此外,爐排的振動時間決定了燃氣熱水鍋爐的燃燒速度,或每個振動周期期間爐篦上燃料的行程。振動時間越長,熔渣破碎能力就會越強,但材料層的旋轉變差,行走速度則會增加。燃氣熱水鍋爐的關閉時間將會在更大程度上決定燃料顆粒在爐排上的停留時間。